装配式建筑最新政策及各省补助标准
2016年9月14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9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装配式建筑推进政策进入加速期。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已有30多个省市出台了装配式建筑的专门指导意见及配套措施,部分省市还对装配式建筑的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市场参与主体不断增加,信心不断增强,装配式建筑即将步入爆发式增长期。
装配式住宅发展目标及各省鼓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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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力争用十年左右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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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纲要》要求,到2020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20%以上;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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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纲要》还明确,到2020年,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采用装配式建造的比例达到40%以上,新开工全装修成品住宅面积比率达到总开工面积的30%以上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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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配式建筑推进工作全面展开,率先出台推进住宅产业化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技术标准;政府主导的保障性住房100%实施住宅产业化,实施和纳入计划的居住建筑达1800万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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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和政府投资的民用建筑全部采用装配式建造,提高商品房开发项目装配式建造比例,到2020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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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实施装配式建筑地方标准,共发布实施8个北京市地方标准和一批技术管理要求和导则,涵盖装配式建筑的设计、生产、施工和验收
上海市
装配式建筑面积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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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供地面积总量中落实装配式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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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外环线以内符合条件的新建民用建筑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外环线以外超过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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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起外环以外在50%的基础上逐年增加
单体预制装配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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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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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40%
补贴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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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总建筑面积达到3万平米以上,且预制装配率达到45%以上的装配式住宅项目,每平米补贴100元,单个项目最高补贴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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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项目,给予不超过3%的容积率奖励;装配式建筑外墙采用预制夹心保温墙体的,给予不超过3%的容积率奖励
装配式保障房推行总承包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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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条件:具备与工程规模相匹配的施工总承包资质或设计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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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招标可要求投标人具备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工程相关案例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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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规定》,预制构件经本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
江苏省
制定采用装配式招标建筑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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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推广期(2015年-2018年),装配式建筑项目的设计单位选择,可采用邀请招标和直接委托的发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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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推广期对于装配式建筑项目,因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发包,但应选择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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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招标人采用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模式建设装配式房屋建筑项目,并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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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配式建筑项目可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条件中可以设置业绩条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数量不要求必须达到9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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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配式建筑项目的评标办法宜采用综合评估法,综合评估法中类似工程业绩分,可以设置为总分30%以内的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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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配式建筑项目施工招标应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限价的组成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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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列入《江苏省建筑产业优质诚信企业名录》的企业可以在装配式建筑项目招投标中予以加分
浙江省
立法保障建筑工业化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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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筑业现代化“十三五”发展规划》:把新型建筑工业化作为建筑现代化发展及转型升级的重要领域,积极实施基地和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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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绿色建筑比例》:要求政府确定一定比例的民用建筑,应用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进行建设,从立法层面加强规划保障新型建筑工业化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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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深化推进建筑工业化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实施意见》:加快推动各地新型建筑工业化政策文件出台,加强政策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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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工程示范基地:充分发挥新型建筑工业化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的引领示范作用,积极推动开展新型建筑工业化试点示范,“1010工程”示范项目10个,总建筑面积约68万平米
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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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纲要》:到2020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20%以上;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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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的通知》:在建筑节能发展资金中重点扶持装配式建筑和BIM应用,对经认定符合条件的给予资助,单项资助额不超过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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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16年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方案》: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减少建筑垃圾和扬尘污染,缩短建造工期,提升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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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标准《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构技术规程》:启动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工程建设计价定额的研究编制工作
山东省
济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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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政府带动的产业发展原则,政府项目带头推广应用建筑产业化技术。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全部应用建筑产业化技术建设;各投资平台的建设项目、各县(市)区重点工程项目等政府主导项目,其应用建筑产业化技术的建筑面积不低于总建筑面积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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绕城高速以内地区,为我市建筑产业化技术应用的重点区域,将优先发展装配式建筑,鼓励不断提高装配式建筑的预制装配率。在该区域内的新建住宅、商业、办公、厂房、教育等民用建筑项目,落实采用建筑产业化技术建造的建筑面积比例,2016年不低于30%,2018年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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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符合当年建筑产业化技术要求的,预制外墙计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面积,该建筑面积不超过该栋建筑地上建筑面积3%的部分可不纳入地上容积率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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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体全部采用预制墙板的民用建筑项目,全部返还墙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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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建筑产业化技术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依据建筑部品(件)订货合同和生产进度,订货投入额计入项目总投资额,经市城乡建设委认定后,可在项目施工进度到正负零时提前申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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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当年建筑产业化技术要求且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达到60%以上的建筑项目,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1.可申请城市建设配套费缓交半年;2.开发企业支付部品(件)生产企业的产品订货资金额达到项目建安总造价的60%以上的,经市城乡建设委认定后,可提前一个节点返还预售监管资金
青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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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产业园区规划,统筹青岛全市建筑产业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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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开发建设单位为市场主体,设计单位、构配件生产单位、施工单位为协作主体,发展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并带动附属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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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装配式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与轻钢结构、模块化房屋三类装配式建筑结构体系,棚户区改造、公务工程等政府投资项目要先行先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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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取每个区先开工一个建筑产业化项目,并将其作为试点示范工程
陕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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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总建筑面积达到2万平米以上,且预制装配率达到20%以上的装配式建筑项目,每平米补贴50-100元,单个项目最高补贴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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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全国唯一的《装配式复合墙结构技术规程》,拥有全国唯一一个装配式复合墙产学研一体化基地,是装配式结构中唯一对现浇结构有成本优势的技术体系
四川省
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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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年,四个建筑产业化试点城市形成较大规模的产业化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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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建筑产业现代化建造方式成为主要建造方式之一,装配率达到40%以上的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50%;桥梁、水利、铁路建设装配率达到90%;新建住宅全装修达到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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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出让方式供应的建设项目用地,在规划设计中明确项目的预制装配率、全装修成品住房比例,列入土地出让合同
补贴及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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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将优先支持建筑产业现代化基地和示范项目用地,对列入年度重大项目投资计划的优先安排用地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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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攻关计划每年安排科研经费,支持建筑产业现代化关键技术攻关和相关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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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实施预制装配式建筑的项目制定容积率奖励政策
河北省
政策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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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主城区和省级试点县平山县分别启动一个产业化示范项目,预制装配率达到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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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起,主城区四区和省级试点县平山县政府投资项目50%以上采用产业化方式建设,非政府投资开发项目10%以上采用产业化方式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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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0年底,全市政府投资项目100%采用产业化方式建设,主城区四区和省级试点县平山县新建项目采用产业化方式建设的比例达到40%以上,其他县(市)、区新建项目采用产业化方式建设的比例达到20%以上
鼓励及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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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采用建筑产业化方式建设且预制装配率达到30%的商品房项目,根据建筑产业化发展目标要求,优先保障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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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主动采用建筑产业化方式建设且预制装配率达到30%的商品房项目,在办理规划审批时,其外墙预制部分可不计入建筑面积,但不超过该栋建筑地上面积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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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主动采用建筑产业化方式建设且预制装配率达到30%的商品房项目,按项目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实际比例退还墙改基金,并按预制装配率返还散装水泥基金
辽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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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的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公共设施、轨道交通、城市综合管廊等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中全面采用产业化方式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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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推行产业化方式建设,由三环范围内逐步扩大到除新民市、辽中县、康平县、法库县以外的全域,预制装配化率按计划达到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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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企业在经济区范围内承揽工程、销售产品、推广技术咨询服务,不断扩大产业化工程建设的应用范围
湖北省
2016年3月,湖北省政府出台《关于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意见》,将分三阶段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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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示范期:2016年武汉、襄阳、宜昌先行先试,到2017年全省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建造的项目建筑面积不少于200万平米,预制率不低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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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发展期:2018年到2020年,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建造的项目逐年提高5%以上,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万平米,预制率达到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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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及应用期:2021到2025年,全省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建造的新开工政府投资公共建筑和保障性住房面积达到50%以上,新开工住宅面积达到30%以上,混凝土结构建筑项目预制率达到40%以上,钢结构、木结构建筑主体结构装配率达到80%以上
福建省
福建省建筑产业现代化十三五专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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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0年,泉州、厦门的装配式建筑占全市新建建筑的比例达30%以上;泉州、厦门保障性安居工程采用装配式建造的比例达到4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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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厦门要根据自身情况,划出特定区域,将建筑产业现代化生产方式作为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新建民用建筑原则上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
泉州市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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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2020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25%以上,重点培育3-5家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龙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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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产业、使用了新材料、新工艺,可以申请专项资金补助,即按项目规定建设期内购置主要生产性设备或技术投资额不超过50%的比例给予补助,最高限额为100万元
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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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提出打造千亿元产值的建筑产业化发展目标,从2014年起,产业化项目施工年均增长速度保持在10%以上,预计2016年建筑产业化项目开工面积达400万平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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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五年,合肥市将重点围绕建筑产业化上下游产业链继续加大招商力度,大力引进国内建筑产业化龙头企业,配套引进相关部品构件项目,建立从住宅设计到施工建造以及相关配套部品的产业体系,形成一个较为完整的住宅工业化技术与产品体系
海南省
《关于印发海南省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十三五期间海南省要建成1-2家国家建筑产业化基地,海口市和三亚市要争取创建国家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城市。并明确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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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新开工单体建筑预制率不低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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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建造的新建建筑面积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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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新建住宅项目中成品住房供应比例达到25%以上